东至县司法局整顿规范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再出新招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9-07-11   文字大小:【】【】【
为更好地为东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东至县司法局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管理,整顿规范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再出新招。
   
一是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实行定员设岗,防止一些法律服务所人员过多,案源不足,出现不正当竞争。每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定员3人,尧渡、大渡口、东流镇法律服务所人员不得超过4人。
   
二是对现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培训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当年不予注册,第二年仍不及格者注销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书。
   
三是对现有法律工作者实行考核。在年度注册前对每个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行制度、违规违纪、政府、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改正不到位者停止执业,年度不予注册。屡教不改者注销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
   
四是对现有法律工作者的年度执业金额设立底线,凡未超过底线者暂缓注册。
   
五是对拒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工作者当年不予注册。
   
六是对在职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从事法律服务的一律停止注册。
   
通过整顿,今年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被注销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2人,暂缓注册、停止执业7人,正常注册的21人。通过整顿,基本理顺了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对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