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公证处采取三项措施提高公证质量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9-07-30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和公证公信力,强化学习,诚信服务,把公证队伍政治素质建设与职业道德建设、文化素质建设、业务能力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青阳县公证处采取三项措施,全面提升执业公证员和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素质。制定了严格的学习制度,每天坚持抽出半小时,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公证员重点学习公证职业、公证业务、公证技能知识的重点内容,要求公证员严格执行《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切实做到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爱岗敬业规范服务。

      二是全面自查,加强监督。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2008年和2009年上半年以来办理的有关经济合同、委托、赠与、遗嘱类等公证文书,逐卷对照公证案卷检查标准进行了全面自查。通过自查,无一错证、假证,没有发生一起投诉、上访事件发生,但也自查出个别公证案卷存在谈话笔录过于简单、证据材料不齐全等问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公证处进行了梳理并制定出整改方案。

       三是规范程序,诚信服务。要求公证员严格执行《公证程序规则》,从公证的申请与受理、审查与核实到出具公证书等,规范各个环节,以防出现瑕疵证、错证。公证员在办理各类公证事项时,互相监督是否做到了对当事人热情、和蔼,有理有节;是否保持客观、中立、勤勉尽职的职业特性,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诚恳接受意见,全面促进和体现公证员的综合素质及人格力量,为当事人提供满意的公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