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万村大服务活动”期间,贵池区牛头山司法所紧紧围绕“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保障群体合法权益”这个目标,精心组织实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全力以赴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开展以来,牛头山司法所和牛头山镇法律服务所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82起,其中法律援助5起。
一是主动作为,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该所打破法律服务不申请不办理、不指派不办理的局限,充分利用深入基层走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辖区农户和企业单位的机会,发现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动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简化程序,及时提供提供法律援助。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该所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畅通法律援助通道,简化法律援助手续。2009年元月初,该所为牛头山村何某等十三位农民工讨要民工工资4万余元,使十三位农民及其家庭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2009年腊月二十二,该所陈会桥和胡宪能两位同志北上济南为受重伤的万子村陶某维权,经他们历经4天的斗智斗勇,最获四十五万元的高额赔偿,成功地维护了陶某的合法权益。这两起案件由于时间紧,案子急,我所未按法律援助的程序办理。
三是提高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他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作风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视维护群体的合法权益高于一切,把服务质量作为工作根本的出发点。2009年1月-5月,该镇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汪云鹏四赴浙江萧山为涓桥镇保庆村吴某代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为同一民工代理三次原、被告不同主体出庭诉讼,提出“简化庭审程序,三案并审,依法调解结案”建议被主审法官采纳,成功调解结案,从而使该民工获得高额赔偿。
四是夯实基础,为群众服务提供平台。为方便群众办事,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满足群众的需求,该所在全镇12个村(居)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实行司法行政工作室与农村警务室(点)合暑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