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如何放下身段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0-08-03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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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大伟

  北京市公安局日前决定设立公共关系部门,将通过博客和微博,与意见领袖、网民进行交流互动,在全国省级公安机关首开先河,受到主流媒体和网络的热烈争论。

  客观来说,我国公安机关的公共关系工作发展比较滞后,动辄以社会管理者自居,放不下身段———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三难”:脸难看、话难听、门难进———两种极端的工作倾向并存:一种是对于公共关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自己职权范围内与群众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的公开比较迟缓甚至缺位,堵塞了这一本应正规、权威、制度化的信息渠道,使得公安机关信息发布的效果大大低于预期。另外一种就是出于“遮丑”的心态,自我封闭,对于所有涉及公安机关的负面新闻一律想方设法捂住,任由负面新闻乃至小道消息在民间以非正规模式传播,加剧了公安机关与社会的隔阂。

  事实上,在我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警察部门都是受人关注的行业。这类行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行业行为与风气都会被放大,由此或许可以部分解释目前我国公安机关整体形象欠佳的原因:个别干部、民警以及地区或部门的不良行为被关注和放大,加之现代社会大众传媒的普及度、影响力以及资讯传播手段的高效便捷,这双重作用的叠加,对公安机关整体形象的损害是十分巨大的。

  电子信息技术的进步对于我们生活的影响已经不仅局限于科技领域了,在行政理念方面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面对日益民主化、现代化与信息化的现代民众,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国家机关无法将自己封闭起来,北京市公安局设立公共关系部门的举动,显然是为了顺应不断变革的社会形势,体现的是一种行政理念的转变,其价值在于勇敢地承认这样一个常识:世界上任何行业、任何个人或多或少都会犯错误或者失误。相对于错误或者失误本身来说,更为重要的是对待错误或者失误的态度问题———是勇于承担责任、将功补过还是为了掩盖一个错误而不断犯新的错误。只有以坦诚的心、平等的姿态与民众沟通交流,并勇敢地承认自己的错误,才能够得到民众的理解、谅解与支持,才能够形成互信互重的合力,共同推动公安工作更上一个境界。

  北京市公安局设立公共关系部门后,将通过博客和微博,与意见领袖、网民进行交流互动,实际上就是将自身融入社会,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的影响力与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在即时互动中了解社情民意,宣传动员民众,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以民众的实际需求为工作导向,符合网络信息时代行政理念的发展趋势。

  在为北京市公安局的举措喝彩的同时,也希望并呼吁全国公安部门能够陆续有类似的部门出现并且发挥实际作用。因为,敞开门,走出去,请进来,北京市公安局为新时期我国公安公共关系事业开了一个好头,但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我们还需要更多的智慧、更多的经验与更多的创新,推动我国公安公共关系事业不断与时俱进的发展!

  (作者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系讲师)

  来源: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