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女士问:我丈夫出去打工三年,一直未回家,也未往家里寄钱,现在人也联系不上了,我能离婚吗?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阚宁律师解答:依据民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白女士可以向她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本报实习记者 李川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