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解读刑法修正十五条
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七)),全文共15条。检察日报特约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四位专家学者及时对修正案进行解读。
受贿罪立法的重大突破
李希慧
□李希慧 教授
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典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修改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将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受贿行为纳入惩治范围。该修正案第十三条增设一条作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该规定突破了在非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传统判断,将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以及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纳入受贿罪的主体,是关于受贿罪立法的一个重大突破,符合我国打击受贿犯罪的实际需要。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的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人,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或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财物的情况大量存在,如果对此不按犯罪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人可能会无所顾忌地收受他人财物,从而严重地破坏我国的廉政建设。
其二,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及特定关系人受贿行为将被惩治。修正案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一规定解决了以往刑法理论上长期争论不休的关于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他人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罪的问题,对于惩治受贿犯罪具有积极的意义。
其三,提高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只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规定了一个法定刑幅度,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次修正案将其修改为两个法定刑幅度,并将其法定最高刑提高至十年有期徒刑。这一修改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大量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行为人说不清其财产的合法来源,将该罪的法定最高刑确定为五年有期徒刑,显然无法完全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因此,提高该罪的法定最高刑是适当的。
公民人身权利的刑法保护更为完善
王志祥
□王志祥 教授
增加绑架罪刑期档次。1997年刑法典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绑架罪法定最低刑是十年有期徒刑。这种设置没有充分考虑到司法实践中绑架案件的复杂情况,有悖于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还使得绑架罪的法定刑与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的法定刑难以协调。为此,刑法修正案(七)第六条增加了“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量刑档次,不仅使绑架罪的法定刑设置重中有轻、严中有宽,而且使绑架罪的法定刑与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的法定刑保持了有机协调,值得充分肯定。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仅使公民的生活安宁遭受侵害,而且可能危及公民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乃至个人隐私。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适时将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以及窃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予以犯罪化,并规定了单位犯罪的情形。这对于保障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促使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诚实守信,防止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的个人信息,均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将组织未成年人盗窃、诈骗等行为入罪。近年来,一些地方不法分子组织未成年人从事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的活动,不仅严重危害着社会治安秩序,而且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但在现行刑法中,对这类行为并无适当的条款予以惩治。刑法修正案(七)第八条将这类行为犯罪化,且将其增补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之中,以彰显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如此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治安秩序的维护,具有积极意义。
织密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法网
袁彬
□袁彬 讲师
刑法是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了严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法网,修正案用5个条文对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进行了修改、补充。
完善了走私罪的立法。1997年刑法对走私罪的立法区分了特定货物、物品和普通货物、物品。其中,对于走私武器、弹药等特定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是根据犯罪情节进行处理的;而对于走私特定物品之外的其他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只能根据偷逃应缴税额按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处理。但是,要计算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是非常困难的,这就增加了走私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犯罪的认定难度。为此,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基础上,增加规定“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这样,走私特定物品之外的其他所有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均可按照修改后的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有利于较好地惩治有关走私犯罪。
加强了对证券、期货交易信息的刑法保护。现行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但是,在实践中,一些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并不进行内幕交易或者泄露信息,而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进行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与此同时,一些虽不属于内幕信息但并未公开且对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有一定影响的信息,也有可能被有关工作人员利用。但是,对于这两种情况,依照之前的刑法典往往难以追究。为此,刑法修正案(七)第二条将这两种情况都纳入了刑法规制的范围,加强了对证券、期货交易信息的刑法保护。
修正了偷税罪的行为方式和定罪标准。鉴于我国之前刑法典有关偷税罪规定中存在的问题,修正案第三条规范了有关偷税行为方式的规定,将其规定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并修正了偷税罪的定罪标准,将之前刑法典有关偷税具体数额的规定修改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既保证了立法的科学性,又保证了立法的灵活性。
增加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将被追责。1997年刑法没有专门规定传销犯罪,实践中对传销犯罪主要是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但是,由于传销犯罪具有多样性,对传销犯罪以非法经营罪论处不完全符合传销犯罪的罪质要求。为了实现传销犯罪罪名与罪质的统一并有效打击传销犯罪行为,修正案第四条专门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自此,我国对传销犯罪的惩治有了更充分的法律依据。
明确了对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刑法惩治。对“地下钱庄”逃避金融监管,非法为他人办理大额资金转移等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之前的刑法未作明确规定。为了明确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行为的性质,刑法修正案(七)第五条在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中专门列举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自此,对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可依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洗钱罪增加了单位犯罪
黄晓亮
□黄晓亮 讲师
刑法修正案(七)第九条至第十二条,对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与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的四个罪刑条文作了修正。其修正的主要内容如下:
新增两种具体犯罪。1997年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但该罪的犯罪对象受到限定,因而对原规定以外的其他类别的国有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与非国有单位存储有重要数据和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无法给予有效的刑法保护。另外,对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手段,获取不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重要数据,情节严重的行为,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以及其他罪刑条文的规定,难以给予刑事处罚。在刑法修正案(七)第九条出台后,上述问题就迎刃而解。当然,该款规定的犯罪属于“情节犯”,应全面考虑行为的各种情节来确定“情节是否严重”。
修正案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中新增第三款:规定“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犯罪。在现实中,恶意、肆意地将各种黑客软件上传网络或者刻盘销售的行为屡见不鲜,严重地威胁到计算机网络的稳定与公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但因其不属于传授犯罪方法罪等犯罪而难以按照刑法原有规定给予惩治,上述规定有效地解决了该问题。
单位犯洗钱罪,同样严惩不贷。刑法修正案(七)中,新增了单位犯洗钱罪的规定。这将进一步完善我国刑法的反洗钱措施。
此前,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只是作出如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修正案(七)第十一条修改了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逃避动植物检疫罪”的犯罪构成。根据修正后的规定,行为人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疫情的危险,情节严重,即成立犯罪。行为人采用何种手段,行为表现为何种方式,都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将一种犯罪拆分为两种犯罪。由于制式服装不同于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刑法修正案(七)第十二条将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拆分为两款,分别作为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款保留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的规定,第三款则规定了“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的具体犯罪。对原来第三款略作修改,规定单位也可构成新增第三款规定之犯罪,作为第四款。
(作者单位:均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