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龙工商所注重实效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9-04-21   文字大小:【】【】【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作出了新的规定。连日来,贵池分局梅龙工商所根据上级的要求,对内大力组织干部职工做好法律的学习、对外积极引导辖区食品经营户,采取“内外兼顾、学以致用”的方式开展新法学习活动,并注重法律的贯彻实施。
    一是对内组织多形式学习。通过岗前整理、所务会进行集体学习、分组讨论、通过个人自学、心得交流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新法,加深理解,并做好笔记。
    二是对外开辟多渠道宣传。要求各网格责任人在巡查监管过程中,主动向经营户宣传新法内容,提倡守法诚信经营,提高自律意识。立足维权联络站点宣传。同时,充分重视辖区维权联络站点的新法宣传工作,向联络站点分发宣传资料,扩大新法宣传社会化路径。
    三是学以致用,不断深化。结合当前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式,以学习新法为契机,最重要的是加强运用,在实践中努力的完善基层所食品监管工作,加强网络维权的施行,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消费维权建设;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为监管之手段。对辖区内的食品业户,尤其是前期发现的问题业户,进行突击抽查,并将抽查结果纳入所内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