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2、经济困难的优抚对象; 3、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收养人员; 4、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经济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的人员; 5、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 6、其他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人员。 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