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东流司法所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分等级分阶段管理制度,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分级管理;对分类测评总分小于10分的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宽松管理等级,允许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或通过委托管理方式在异地工作、学习、生活;对分类测评总分10至85分的社区矫正对象,实行普通管理等级,限制其请假外出和在异地工作、学习、生活,日常遇情况及时请示汇报;是对分类测评总分大于85分的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严格管理等级,严格限制其活动区域,原则上不得请假外出,并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目前,该镇12名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宽松管理等级3人,普通管理等级8人,严格管理等级1人,无脱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