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检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9-04-21   文字大小:【】【】【

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检查

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就下列事项,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所属司法鉴定人执业的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报送有关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就下列事项,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遵守执业规则、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情况;遵守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根据举报、投诉进行调查时,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司法鉴定人报送有关材料。司法鉴定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