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司发[2009]3号
关于印发池州市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和九华山风景区司法局:
现将《池州市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发: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抄:市律师协会
报:市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
池州市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全市律师事业良性循环发展,根据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状况,市局决定2009年在全市开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协调发展,为建设“法治池州”、“平安池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安徽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评分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进一步健全并落实收案、收费、财务管理、分配、内部监督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实现科学、规范运作。
2、进一步发挥管理效能。律师事务所基础性自律管理效能得到切实发挥,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机制及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机制不断完善。
3、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律师服务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 质量控制程序更加完善,对律师办案过程的动态监控力度加大,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严肃查处,律师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4、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综合素质。通过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活动的重点内容
1、规范律师事务所收案行为。完善统一收案制度,建立严格的案件统一受理、登记制度,统一编号、签订和管理委托代理合同,委派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律师办理;健全利益
冲突审查制度,完善收案审批制度,避免利益冲突;完善印章
和律师专用文书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在空白律师专用文书上加盖印章随意领用等不正常现象。
2、规范律师事务所收费和分配行为。健全统一收取服
务费和办案费、统一与委托人结算制度,禁止委托人直接向律师个人交费;严格执行规范开票制度,出具合法票据,依法纳税,杜绝律师私自收费和律师事务所收费不开票或不开具合法票据等违规行为;健全合理的分配制度,逐步改变“提成制”的分配方式,切实解决名为合伙律师事务所实为“个人执业联合体” 的假合伙问题;建立并落实律师事务所培训、执业责任保险和事业发展基金制度,解决事务所低积累甚至不积累等问题。
3、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监督管理行为。认真落实合伙律师事务所人员、业务、服务质量管理和投诉处理各项制度。加强对实习人员和新执业律师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解职或除名制度,对因违法违纪被除名或解职的要及时报告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协。加强业务质量管理,完善质量控制程序,对律师执业行为实施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律师工作综合管理平台功能,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实施多方位监管,提高管理的效能。建立健
全律师事务所团队化管理机制,鼓励律师事务所采取各种方
式,加强团队化建设,不断提高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
4、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合伙人管理责任。建立健全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对本所律师监督管理制度,防止和克服职责不明、责任不清的现象发生。进一步完善合伙机制。规模较小的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合伙人分工制度,明确主任的日常管理职责和其他合伙人的监督职责,保障律师事务所合法有序运行。要严格合伙人的条件,对发展合伙人的政治素质、执业经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品行修养等进行考核。完善执业责任赔偿保险制度,进一步落实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合伙人的管理责任。
5、规范业务档案管理。健全律师档案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档案室、档案柜,保管各类业务档案。严格档案管理程序,规范律师档案的立卷、归档、接收、查阅、转移和保管等工作。律师事务所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律师业务档案内容齐备、归档及时,并要按照规定定期清理保存期限届满的案卷。鼓励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开展档案管理达标升级活动。
三、开展活动的步骤
全市开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自2009年3
月开始至2009年12月结束,共分学习交流、自查自纠、整
改落实、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学习交流(2009年3月至4 月)。主要任务是通过会议动员、个人自学、所内交流等形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开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律师参加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学习交流阶段,律师事务所要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和掌握《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讨论,围绕活动内容,结合本所实际,总结学习成果,交流学习心得。各律师事务所要根据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与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学习交流活动,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09年5月至7月)。主要任务是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查找本所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摆原因。
各律师事务所都要深入开展“三查”活动:一是查思想,
查是否树立依法办事、严于自律、诚信执业的思想;二是查管理,主要是查事务所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和主体作用是否得到发挥;三是查执业行为,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执业的行为和违反执业道德及执业纪律的现象。各律师事务所在所内律师自查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向律师管理部门以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征求意见等方法,走访顾问单位或本所提供服务过的委托人,听取对改进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前,每个律师事务所都要结合本所实际情况,查摆出本所存在的问题,并做出书面记录,以备检查。在自我查摆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要立即组织自行整改。
(三)第三阶段:整改落实(2009年8月至10月)。主要任务是针对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集中精力,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对于内部管理制度缺失或不符合现行规定的,要组织制定或修改;对于内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不力的,要准确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对所内个别
律师存在的违规失信行为,要在所内开展教育帮助活动,构成处罚的,要报告县区、市司法局给于相应处理。
整改落实工作务必做到时间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一是要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二是边查边整改,强化内部建章立制,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内部约束和自律机制。各律师事务所应将修订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于10月底报市局和县区司法局各一份;三是整改措施要见实效,真正做到规范运行,注重长效机制建设,防止走过场,留死角。
(四)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09年11月至12月)。主要任务是总结全市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开展规范年活动取得的成效。
律师事务所要对本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材料于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市、县区司法局。市局和市律协会将组织验收,并对每一个律师事务所作出验收结论。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是深入推进律师事务所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县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和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从事关我市律师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防止和克服厌倦、松劲情绪。积极投身于这项活动。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要把这次活动作为今年律师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摆上议事日程。市局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查全市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开展。各县区司法局也要确定领导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律管部门或指定专人具体抓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保证每个阶段的工作扎实开展。要经常到律师事务所了解情况,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督促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3、坚持创新,务求实效。各律师事务所应积极主动地按照省厅、市司法局要求,结合本所实际,抓住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这一契机,坚持制度创新,要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强化自律等多个基础环节入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准入机制、行业自律机制、行业监督惩戒机制、行业保障机制、行业评价机制,推进全市律师工作的良性循环发展。同时,县区司法局以及各律师事务所都要高度重视规范年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时上报开展活动的有关文字信息和新闻图片。不断扩大律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