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具有法律职业(律师)资格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9-02-19   文字大小:【】【】【

 

池司通[2009]7号

 

关于对全市具有法律职业(律师)资格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

自国家实行律师资格考试和司法考试以来,我市有不少热爱法律事业的人员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目前这些人员分散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其他各界,为了解和掌握全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分布状况、年龄结构、从事职业等情况,现决定对全市具有律师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全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是做好我市法律服务工作规划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能够为加强我市法律服务工作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各县、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明确一名领导牵头负责,确定专人承办,真正把调查摸底工作落到实处。

二、这次对全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长,人员情况复杂。因此,要做深入仔细扎实的摸排工作,真正把调查对象情况搞清楚,既要做到不遗漏一个对象,又要确保调查信息准确无误。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司法局要按规定要求上报调查摸底表格,市司法局将建立法律人才档案库。法律人才档案库以后每年更新一次,由各县、区司法局和市局司法考试科等相关科室提供最新基本数据信息。

三、请各县、区司法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认真填写《池州市具有法律职业(律师)资格人员调查摸底表》,并于3月10日前上报市局律师管理科,电子文档也一并上报。

联系人:程 洁,联系电话:2811883  2019(政法内网),邮箱地址:czlgk2811883@sina.com。

 

附件:池州市具有法律职业(律师)资格人员调查摸底表

 

二00九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