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为两名司法所长记个人三等功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9-04-14   文字大小:【】【】【

  近日,市司法局给予东至县葛公司法所所长宋丰华、东至县龙泉司法所所长董哲强分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以表彰他们2008年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本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所作出的突出贡献。

    宋丰华同志,自20076月转岗担任东至县葛公司法所所长以来,廉洁勤政,爱岗敬业,从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工作勤恳,作风务实。他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调处疑难纠纷,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争取各方支持,努力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行政工作连续两年考核名列前茅,为葛公镇的司法行政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该同志也分别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系统先进个人。

    董哲强同志系东至县龙泉司法所所长,他针对皖赣省际边界矛盾纠纷特点,积极开展跨区域司法行政协作,制定了联合调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促成两省交界6个乡镇司法所签订了司法行政工作协作约定,有效维护了省界平安和谐。同时,狠抓司法所自身建设,为龙泉镇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该同志在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十余年里,始终以工作为重,任劳任怨,赢得了社会的好评,多次被授予先进个人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